-
案例一贵阳分南明所乳品主任谭某文,因向下级业务人员索要钱财,与我司倡导的清正廉洁的精神相悖,触及公司道德操守底线,此举动亦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我司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备注:以上案件的详细情况可至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 -
案例二深圳分储运课运输组主管朱某平,被举报向承运商借钱,此行为严重违反公司不得与承运商有现金往来的规定,与我司倡导的清正廉洁的精神相悖,触及公司道德操守底线,我司给予解除劳动关系。
-
案例三济南分营一二课区域经理陈某祯,故意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未按照客户窜货处理的规范进行作业,私分客户窜货款,与我司倡导的清正廉洁的精神相悖,触及公司道德操守底线,且对客户管理失控,在公司内部造成不良影响,我司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备注:以上案件的详细情况可至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