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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非執行董事
  • 貝克偉
    貝克偉
    67歲,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主席、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策略委員會成員。他亦是環境、社會及治理委員會成員。他畢業於美國南伊利諾大學,取得會計學碩士學位,並持有北德克薩斯州大學會計博士學位。貝博士為美國阿利桑那州立大學凱瑞商學院的會計學榮譽教授。貝博士曾出任凱瑞商學院中國執行院長、上海EMBA課程主任、中國MiM項目主任和全球金融工商管理博士項目聯席主任。於36年間歷任阿利桑那州立大學的助理教授、副教授及教授。貝博士曾擔任摩托羅拉公司、英特爾公司、美國銀行、代爾企業、雷神公司、思科系統公司及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等多間跨國公司的顧問。貝博士為以下於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包括眾安集團有限公司、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艾美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並曾於2015年至2019年期間擔任五礦資源有限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貝博士於2015年至2022年6月期間曾擔任招商局集團的外部董事,以及於2011年至2019年期間曾擔任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的外部董事,其為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控股公司。他亦曾於2006年至2012年期間擔任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並於 2012年至2019年期間擔任該公司董事。貝博士現為美國會計學會會員。他曾獲委任為美國會計學會全球委員會主席及北美華人會計教授學會歷屆主席。貝博士於2007年11月加入本集團。
  • 谢天仁
    谢天仁
    62 歲,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主席以及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策略委員會各自之成員。謝先生畢業於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班。 1988年起受聘於聯鼎法律事務所執行律師業務,直至1991年設立論衡國際法律事務所並一直擔任合夥人。謝先生於商業法律相關領域之法律服務,包括一般契約、購併、解散、清算及破產等非訟及訴訟之處理,有豐富經驗。自1993年至2013年,謝先生於中原大學兼任海商法講師。謝先生於1995年加入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作義工,並於2008年至2010年擔任該基金會董事長。謝先生目前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獨立董事。謝先生於2018年6月加入本集團。
  • 李国明
    李国明
    66歲,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主席,以及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策略委員會各自之成員。他亦是環境、社會及治理委員會成員。李先生持有香港理工學院頒授的高級會計學文憑,以及英國University of Bath頒授的科學碩士學位,主修工商管理。李先生現為三家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分別為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堡 獅龍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及譚仔國際有限公司。他曾任九興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公司)的財務長。李先生擁有逾30 年的財務管理經驗,在企業融資如併購方面亦具備廣泛經驗。他曾在多間香港上市公司擔任財務主管職位。李先生現為香港會計師公會的資深會員及英國特許管理會計師公會會員。李先生於2018年6月加入本集團。
  • 潘志强
    潘志强
    52歲,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策略委員會各自之成員。潘先生持有國立臺灣大學頒授的財務金融學學士學位以及英國劍橋大學頒授的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潘先生是承譽資本香港有限公司創辦人、執行長、董事及持牌負責人。 潘先生在全球資本市場領域、投資和財富管理行業具有豐富經驗,曾為退休基金、主權基金、私募創投基金及保險公司等企業及高淨值個人提供相關業務。潘先生於1997年加入Jardine Fleming Securities (Taiwan),作為現金股票交易員開始其金融市場生涯,其後於2003年至2007年間加入摩根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法人業務部門主管,為退休基金和企業客戶 等提供投資諮詢服務。潘先生於2007年至2013年間任職香港高盛,作為投資組合經理和顧問為高淨值客戶及企業提供業務。潘先生持有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 第571章)項下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 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的牌照。潘先生於2019年8月加入本集團。
  • 江何佩琼
    江何佩琼
    71歲,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策略委員會各自之成員。她亦是環境、社會及治理委員會成員。她曾擔任萬方家族辦公室大中華區董事總經理及瑞士信貸私人銀行中國II區董事總經理、市場部主管。此前在香港渣打銀行擔任大中華區及北亞私人銀行區域副主管時她在建立中國離岸團隊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江女士在橫跨四個國家的財富管理行業擁有超過30年的銀行業經驗,曾在瑞士信貸、渣打銀行、荷蘭銀行、瑞士嘉盛萊寶投資管理、瑞士銀行、德意志銀行、國民西敏寺銀行和花旗銀行擔任高級管理和客戶關係職位。江女士曾經持有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項下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的牌照。江女士於2021年7月加入本集團。